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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10月2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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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0年11月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27”,证券简称为“国债0927”,是2009年11月发行的10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3.68%,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半年可获利息1.84元。

  二、本所从10月28日起至11月5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1月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1月5日除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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