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0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分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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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0]1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销国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分销,挂牌分销期为2010年10月25日至27日, 2010年10月29日起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期限91天,贴现发行,2011年1月24日按面值偿还。
三、在分销期内,承销商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销售其所承销的本期债券,其承销的本期债券的证券简称由四个汉字组成:“招商证券”表示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本期债券,分销证券代码为“101650”,分销结束后统一转换成上市交易代码“108040”。
四、本期债券在本所挂牌分销时,由承销商自定价格进行分销,投资者认购申报单位为10张或10张的整数倍(1张为面值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