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

全国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
(妇字〔2010〕3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合力服务群众的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妇女之家,加强妇联基层组织阵地建设。
  一、充分认识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带妇建,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的要求。村、社区妇女之家是村、社区妇联组织凝聚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阵地,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多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始终把活动阵地建设作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村、社区建立了一批妇女之家、妇女维权岗站、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活动阵地。但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阵地发展还不平衡,一些阵地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是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重要举措,对于妇联基层组织创新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妇女,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村、社区妇女之家的主要功能
  村、社区妇女之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
  宣传教育功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普及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妇女开展读书活动,参加现代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内容的学习,开展科技、环保、妇幼卫生保健、家庭教育、实用技术等培训,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维权服务功能。提供矛盾调处和维权服务,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协调处理家庭暴力事件,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和创业就业信息服务。争取多方支持,为留守流动等困难儿童及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关爱和服务。
  组织活动功能。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着眼于基层妇女的实际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