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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第四阶段:终评评选
  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和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10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20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终评程序分为分组评议、评选委员会审议和投票三个阶段。
  第五阶段: 审查批准
  最终评选结果报中国法学会审查批准后,由中国法学会颁发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证书。
  五、时间安排
  2010年6月上旬,发出评选通知。
  2010年11月中旬,召开评审会。
  2010年年底,举行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表彰大会,同时举办青年法学家论坛。

  附件二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报名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初评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 国 法 学 会 制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学  历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邮  编

 

              

 

                

       

     

(盖章)

年  月  日

评委人数

投票结果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盖章)

年  月  日

评委人数

投票结果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法学会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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