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优胜单位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2009年度,在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广大统计人员辛勤努力工作下,全系统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完整、真实、及时”的总体要求,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完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主动做好统计数据服务,开展统计人员大培训,加快推进统计联网直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服务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统计管理,鼓励广大统计工作者增强责任意识,推动供销合作社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办法》(供销厅经字[2004]65号)和《关于2009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结果的通报》(供销厅经字[2010]76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对2009年度统计同工种竞赛优胜单位予以表彰。
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北京市供销合作社、辽宁省供销合作社、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等6个单位特等奖;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等11个单位一等奖;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等14个单位二等奖。总社对受表彰的单位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建议获奖单位对本单位统计人员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统计信息化步伐,努力提升统计能力,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好“五代会”工作部署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9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优胜单位名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2009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优胜单位名单
特等奖(6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北京市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