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5-2011)调整方案的批复
(2008年11月3日 发改投资〔2008〕2678号)
深圳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5一2011年)调整>的请示》(深发改〔2007〕1321号)、《关于呈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2005一2011年)>的补充报告》(深发改〔2008〕578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的需要,加快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结构和布局的完善,原则同意对我委批复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5一2010年)确定的建设任务及目标进行调整。
二、原则同意深圳市在完成我委批准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5一2010年)确定的近期建设目标及建设任务基础上,提前实施地铁2号线东延段工程(世界之窗至黄贝岭段,长19.13公里)和地铁3号线西延段工程(红岭路至益田村段,长8.7公里),新增工程投资巧5.1亿元,由你市筹集解决。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意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