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过验收的通知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你单位已按要求通过了我委组织的资质认定评审,经审核,同意批准你单位通过验收。你单位可以在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验收证书号:(2010)国认监验字[09]号,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为:食品,包装,轻工,化工,建材,电器,电线电缆,电子信息产品等(具体见证书附表)。
你单位应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检验技术水平,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请在接到本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领取验收证书及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