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2009年度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爱卫办根据本方案组织本省项目地区开展自查与核查工作,抽查结果和考核验收情况报全国爱卫办后,由全国爱卫办组织国家级项目考核验收组开展全国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

  国家级考核验收组对被考核验收省份随机抽取2个项目县,每县随机抽取4个项目村进行检查。

  (二)现场工作步骤。

  1.熟悉项目地区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各类总结、汇报等信息。

  2.收集各项工作进展,项目活动开展情况,完成质量及效果。

  3.根据考核验收判定标准对考评进行评判。

  4.考核验收组讨论考核验收意见,汇总、整理反馈意见。

  5.向项目区反馈意见,听取项目区对考核验收意见的陈述。

  6.完成国家级考核验收报告,报全国爱卫办汇总。

  (三)信息收集方法。

  1.听取当地情况汇报。

  2.提出问题,与有关项目人员讨论项目执行中的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3.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规划计划等文件、培训教材、技术图纸、照片、报表、传播材料等)。

  4.项目村现场检查(厕所建设与管理使用情况、周边与家庭环境等)。

  5.进行小组座谈或随机访谈。

  座谈对象: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县(区)政府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工作组,相关部门领导;项目主要执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现场随机访谈:项目组织人员、受益群众等。

  三、考核验收内容

  (一)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工作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是否切实履行职责;

  按照项目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情况。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中央经费使用与管理情况;

  配套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任务完成率;

  按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四)户厕建设质量和使用管理情况。

  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质量;

  群众正确使用、管理和维护卫生厕所情况及满意度。

  四、时间安排
  10月底前,完成省内考核验收,11月10日前将省级考核验收报告报全国爱卫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