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环函[2010]309号)
江西金达莱环保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按照《
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向我部报送了《关于〈国家环境保护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申请验收的请示》。我部组织专家组对依托你公司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了验收。
我部认为,该中心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工作。建设期内,中心围绕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与工程化问题,建立了实验室研究、中试基地转化和示范工程产业化推广的研发、应用与辐射平台,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和发展机制,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部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
请按照《
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技术协作,进一步推动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模式,积极为国家环境管理和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成为开放式的工程技术中心。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名称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名称
名 称
| 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 依 托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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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 廖志民
| 江西金达莱环保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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