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近年来设施农业快速发展,但近一个时期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致人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
设施农业在保障我国农产品季节性均衡供应,促进“菜篮子”长期稳定发展,保证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卷帘机、微耕机等装备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有些地区事故多发,迫切要求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转变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观念,拓展农机安全监理范围,切实履行职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积极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要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治理为期一年,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第二阶段全面治理,开展重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更新补贴机具;第三阶段进行工作总结。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所需经费,调动发挥农机监理、鉴定、推广、科研等机构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深入农村,服务靠前,强化监管,采取实地安全检验、质量调查等办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引导农民加强危险部位的防护,杜绝私自组装卷帘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设备。
三、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装备的更新补贴力度
各地要将安全监管工作与国家补贴政策实施结合起来,引导、鼓励农民使用安全性高的产品。把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列为购机补贴的主要内容,对老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卷帘机等装备予以优先更新补贴;利用好地方资金,进行累加补贴,提高补贴额度。要选择一批安全可靠、技术成熟、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型纳入推广目录。推广应用安全性较高的前置中卷和侧卷下推式卷帘机,淘汰安全隐患大的后置上拉式卷帘机。加强对淘汰报废机具的拆解销毁管理,防止淘汰的设备再次流入市场。要积极组织开展设施农业装备的推广鉴定、质量投诉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质量改进意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三包”水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