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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0]160号)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0年10月8-9日对你公司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的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安全。

  附件: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0年10月8日-9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核安全规定及导则
  (三)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二、检查范围
  (一)100%功率平台调试项目完成情况及遗留项处理
  (二)近期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情况
  (三)核安全相关专题
  三、检查活动
  2010年10月8日-9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名单见附一)。检查组听取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营公司”)关于三号机组调试项目进展及遗留项处理、启动物理试验结果、近期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核安全相关专题等情况的介绍。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调试和生产运行、调试过程中机械仪控设备的异常情况开展了检查,对调试和运行的相关记录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联营公司(名单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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