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52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9年,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在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项评比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规范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深化病历内涵,提高病历质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根据《
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病历内涵建设,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经研究,我部决定继续开展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现将《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病历内涵建设,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
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加强病历内涵建设,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病历质量评比工作,充分发挥优秀病历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加强病历内涵建设,保障患者权益和就医安全,促进医患和谐。
三、活动范围和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