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物保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进一步推动大遗址保护工作,规范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根据《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等有关法规性文件要求,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各地申请,通过初审、现场考察评分和专家会议评议,依据专家投票结果,国家文物局同意圆明园考古遗址公园等12个项目为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晋阳古城考古遗址公园等23个项目获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现将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1、2)。
请你局(厅)指导有关单位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遗址的保护、研究、展示和利用。同时,认真做好立项项目的相关工作,按程序及时报批相关建设项目,在条件具备后及时报请评定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充分发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2.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
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共12项)
北京 圆明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周口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吉林 集安高句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江苏 鸿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浙江 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河南 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隋唐洛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四川 三星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金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陕西 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秦始皇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