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诺: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参与973计划重大科学问题导向×××××项目的申报,符合《973计划重大科学问题导向项目申报要求》中有关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的申报要求和条件,申请书中有关本人信息真实可靠。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针对人工合成生物体系、iPS猪与小型猪疾病模型、非编码RNA与干细胞命运调控等3个重大科学问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二、申报资质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在内地设立(或与内地单位联合设立)的科研机构可根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请。申报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直接向科技部申报项目。
2.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每个项目只能推荐一位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5)在申报项目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3.项目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包括2010年结题的)不能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包括2010年结题的)不得超过两项。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课题)的申报。
4.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须正式受聘于大陆境内单位(含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在大陆境内设立的科研机构),且在内地受聘单位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境外单位和内地单位均应提供有效证明)。973计划鼓励开展高水平的国际合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