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加强对各研究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对外法学交流活动的指导,充分发挥研究会对外学术交流的作用,支持更多的法学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更多地为地方法学会参与对外法学交流创造条件。
八、加强中国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40)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制定和实施《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打造一支与发挥职能作用相适应的高素质的法学会干部队伍。
(41)加强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健全党的各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42)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和努力形成加强学习、勤奋敬业的作风,调查研究、务实创新的作风,团结协作、服务全局的作风。巩固“四型”机关建设成果。
(43)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协调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奖励激励制度、监督约束制度等,把法学会机关建设成目标一致、力量集中、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集体。
制定和实施《中国法学会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09-2013年)》,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开创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的客观需要。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门和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都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紧紧依靠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努力实现《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法学会工作实现新跨越。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都要增强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加强沟通和协调,加强合作与配合。要始终保持奋发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既继承传统,又力求创新,既全面推进,又突出重点,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个措施一个措施落实,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完成,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进展。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安排,阶段有重点,对纲要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完成的进度和时间表,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主动、及时向领导机关汇报和反映相关情况,积极争取党委及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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