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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机关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7.2006年力争完成“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中心”的机构、编制的审批工作。在获准设立的前提下,边筹建,边开展工作。(人事部落实)
  8.进一步发挥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学术方面权威性强的优势,做好学术研究、评议和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研究部落实)
  9.建立健全会员广泛参与法学研究的组织机制。通过课题、研讨会、年会、论坛、报告会、法学家巡回报告等形式,加强地方法学会与研究会的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研究会的学术年会、研讨会和其他学术活动的信息,向地方法学会通报,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年初制定面向会员的学术讲座、研讨和培训活动的计划,与有关的地方法学会合作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党和国家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举办会员征文活动,评选优秀稿件结集出版。(会员部负责、研究部协助)
  四、关于加强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
  10.建立与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合作机制。与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主动向其提供中国法学会有关研究工作的计划,通报研究情况和有关信息,并及时了解立法、司法的有关情况。接受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有着部门的委托,完成课题。(研究部落实)
  11.与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研讨会,就立法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立法、司法提供理论支持。(研究部落实)
  12.通过《要报》、《专报》、《专家建议》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重要法学研究成果和重大立法、司法方面的建议,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到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办公室负责、研究部协助)
  13.争取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支持,推荐机关干部到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挂职锻炼,接触实际,增长才干。(人事部落实)
  14.建立与经济界、科技界和其他社会各界的合作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开展课题研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研究部落实)
  五、关于集中力量办好主题法治论坛
  15.围绕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办好2006年中国法学家论坛。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办好第二届杰出青年法学家论坛。每两年举办一次。(研究部落实)
  16.指导地方法学会继续办好“长三角法治论坛”、“泛珠三角法治论坛”;帮助地方法学会做好“环渤海法治论坛”、“东北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中部法治论坛”的各项筹备工作。中国法学会协助确定论坛主题,提供必要的支持。(会员部落实)
  六、关于完善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和成果评价、转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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