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机关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2006年)
为贯彻落实《
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根据2005年12月9日会长办公会议的要求,在综合学会机关各部室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法学研究
1.加强对法学研究状况的经常性分析。每半年对法学研究理论动态和研究队伍的思想动态作一综合性分析报告。(研究部落实)
2.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建设工程。2006年召开“用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法学研究座谈会”,研究如何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研究部落实)
二、关于围绕社会主义建设大局开展法学研究
3.根据《中国法学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和《
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确定200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研究课题。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法律问题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问题研究;自主创新法制保障研究;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法律问题研究;维护社会稳定、司法体制改革、反腐败、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律问题研究。(研究部落实)
4.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完善重点课题的设置、招标、投标、评价等机制。既要重视基础理论研究,更要重视应用研究,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研究部落实)
三、关于加强法学研究组织体系建设
5.进一步完善研究会组织体系。落实《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规则》,加强对现有研究会建设的指导,发挥各研究会在专业领域的优势。推动建立新的研究会,为其提供指导和帮助。(研究部落实)
6.积极推动地方法学会健全研究会体系。对完成换届的法学会,要督促其设立相关的研究会,并围绕群众关心、党委和政府关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继续推进未换届的省和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完成换届工作,推动法学研究组织建设,把建立健全研究会体系作为其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会员部、研究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