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引进数量”栏请填写数量和数量单位;2.请在“经费支出”栏填写中央财政资金数;3.此表可加页。
附件2-2-3:
引进的关键仪器/设备/系统软件详细说明
1.拟采购的关键仪器/设备/系统软件名称(请注明是仪器、设备还是系统软件):
2.拟采购的关键仪器//设备/系统软件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的名称、联系方式:
3.预算价格台(套)/万元人民币:经费合计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
4.数量:
5.型号:
6.主要用途或工作任务:
7.仪器/设备/系统软件的关键技术指标:
8.期望交货时间:
9.交货地点(国内的外贸港口/机场等):
10.关键仪器/设备/系统软件所属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附件2-2-4:
技术引进检索查新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检索单位:
完成日期:
查新总负责人(签字): 职 务:
审核人(签字): 技术职务:
注:1.申请连续支持的项目,如有新技术引进,需填写此栏目;2.所有新申报项目均需填写此栏目。
附件2-2-5:
表5 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上级主管部门
| |
注册时间
| | 组织机构代码
| | 信用等级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现单位法定代表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联系电话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单位特性
| (请将下列符合单位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两项)
1.( )(科研型企业类型,请将下列符合企业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
(1)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2)科研院所办的企业;(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4)涉农科技型企业;(5).其他(请注明:)
2.( )(企业注册登记属性,请将下列符合企业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
(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股份合作企业;(4)联营企业;(5) 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7)私营企业;(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外商投资企业;(10)其他企业(请注明:)
|
职工总数
| 人
| 其中本科以上人员
| 人
| 其中研究开发人员
| 人
|
单位注册(开办)资金
| 万元
| 上年末单位总资产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总收入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净利润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科技开发总收入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科技开发净利润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交税总额
| 万元
|
是否是国家级龙头企业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注:企业还须随表报送如下材料: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2.200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以及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企业法人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3.2010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4.企业章程;5.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的情况(或合作协议);6.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概况(或有关协议)。
有 关 说 明
一、填写说明
(一)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和自由申报项目。
(二)所属领域: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农产品加工、农业工程、资源与环境、农业信息、其他。
(三)单位类别:包括部属事业单位、共建高校(包括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九所大学,下同)、地方单位、其他单位。
(四)单位性质:包括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推广部门、企业、其他。
(五)所在地:请填写项目承担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例如安徽、广西、北京等。
(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部属三院和其他中央级科研教学单位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地方单位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省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指标解释
(一)印刷费:项目有关技术报告、材料等的印刷支出。
(二)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三)水 费:项目应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四)电 费:项目应支付的电费支出。
(五)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等。
(六)因公出国(境)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国考察培训、合作研究所发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七)维修(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八)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实验室、试验用地、实验动物、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九)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的会议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等。
(十)培训费:用于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
(十一)专用材料费:指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围绕引进技术进行组装集成和试验示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置实验动物、实验(试验)材料、试剂药品、农药、化肥、兽药、农机具配件等发生的费用。
(十二)劳务费:主要指付给无工资性收入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学生等)的劳务补贴。
(十三)委托业务费: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委托试制、测试化验、加工等费用支出。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其他项目参加单位承担专项任务发生的费用也计入委托业务费。
(十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十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他费用支出等。
(十六)专用设备购置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购置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中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支出。
三、资金支出比例控制
(一)水、电费:两项合计控制在中央财政资金的2%以内。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控制在中央财政资金的1%以内。
(三)劳务费、咨询费:两项合计控制在中央财政资金的5%以内。
(四)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数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5%以内。
四、有关要求
(一)本申报书由项目承担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并对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二)“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汇总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其他参加单位1)”保持一致。
附件3:
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种植业)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开展重大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区建设,创新、集成和推广增产增效耕作栽培、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甘蔗健康种苗、农田节水等实用技术、新模式,充分挖掘粮棉油糖增产潜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区域
(一)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在全国主要粮油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安排建设粮油作物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区200个,总示范区面积20万亩以上。有关省每省选择2-3个粮油优势作物,每个作物建立2-3个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区,推介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引导农民科学选用优良新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每个示范区面积在1000亩以上。
(二)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在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等9省建设9个无土(或基质,下同)育苗示范点,每个示范点1万亩,对建设育苗棚、棉苗繁育和移栽进行补贴,开展机械化移栽棉苗示范展示,进行轻简育苗移栽技术培训和宣传观摩,研究形成适合本地区的棉花轻简栽培技术。
(三)甘蔗健康种苗推广示范。在广西、云南、广东和海南4省(区)建设9个甘蔗健康种苗繁育示范试点,每个示范点700亩以上,对购置甘蔗脱毒苗,抚育健康种苗、推广使用健康苗进行补贴,开展健康种苗展示示范和观摩交流。
(四)农田节水技术示范。示范推广全膜覆盖双垄集雨沟播、膜下滴灌、设施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抗旱保苗节灌、集雨节水种植、坡地生物篱及缓坡地等高种植等六大农田节水技术模式约39万亩。其中在甘肃、宁夏、陕西、青海示范推广全膜覆盖双垄集雨沟播技术;在山西、内蒙古、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示范推广膜下滴灌技术;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示范推广因水调整种植结构、蔬菜水果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示范推广抗旱坐水种及保水剂保苗技术;在河南、湖南、湖北示范推广集雨节水种植集成技术;在四川、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示范推广坡耕地生物篱和缓坡地等高种植集成技术。
(五)技术支撑及管理工作。用于有关专题宣传、技术指导、观摩培训、标准制定、生产形势分析、农产品市场跟踪、质量抽检及监测、信息调度、规划制定等,组织优质专用小麦、水稻、优质专用玉米、高油大豆等品种及其产品抽检、中试、鉴评和信息发布,对不同作物品种指标分析测定,筛选确定优质专用品种,供生产中选择运用优良品种。对粮油生产形势、增产潜力、政策措施等进行跟踪调研,提出促进粮油生产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对策措施。开展稻米、小麦、玉米、大豆、大麦及油料等主要粮油产品市场跟踪调查分析,及时提供形势分析报告。组织棉花轻简栽培技术模式、甘蔗健康种苗标准和技术研究,开展棉种和棉纤维质量抽检、甘蔗健康种苗质量监测,跟踪冀鲁豫棉区抗虫棉抗性监测,开展棉花生产信息监测,编制甜菜优势区域规划,开展棉花生产战略研究、糖料市场跟踪分析,组织棉花专家指导组活动。开展土壤墒情监测,旱作节水技术的宣传、培训、检查指导以及土肥水技术支撑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数量及资金使用有关要求
(一)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每省选择2-3个粮油优势作物,每个作物建设2-3个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1000亩以上,补助资金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技术集成示范和指导培训。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将培训任务落实到县、乡和农户;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提出技术指导意见。主要用于培训费、专家指导费、差旅费等支出,此项经费约占50%。二是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区补助。主要用于关键生产技术环节物化补贴和用工等支出,此项经费约占30%。三是项目管理和成效宣传。主要用于会议费、验收费、宣传费等支出,此项经费约占20%。
项目任务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承担的,原则上承担单位为种植业(粮油、生产)处(局),如需更改,需要提供加盖厅或处单位红章的说明材料。
(二)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江西9省各1个,每个示范点规模10000亩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机械移栽试验示范。示范点须选择位于棉花优势区域内,有一定工作基础,当地农民对新技术较易接受,在省域内影响范围广、辐射带动能力的生产大县。示范片所在县的生产规模达到20万亩以上。每个示范点补助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购买移栽苗补助。对试点农户购买无土(或基质)苗进行移栽给予补贴,每亩补助40-50元。二是育苗棚补助。每个示范点配套建设约100亩棉花育苗棚,标准化育苗棚建设每亩补助2500元。三是购置设备和机械。用于购置育苗所需部分设备,开展机械化移栽棉苗示范展示,购置棉苗移栽机及试验调试等。此项费用不能超过20万元。四是技术集成和培训宣传。开展咨询指导和技术培训,组织观摩宣传和示范展示等。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费等支出。每个示范点不能超过10万元。
(三)甘蔗健康种苗推广示范。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广西5个、云南2个、广东和海南各1个,两年后示范点健康种苗推广示范面积3.5万亩以上。示范点须选择位于甘蔗优势区域内,有一定工作基础,当地农民对新技术较易接受,在省域内影响范围广、辐射带动能力的生产大县。示范片所在县的生产规模达到15万亩以上。每个示范点补助100万,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购置脱毒甘蔗苗。每亩补助脱毒苗费800-850元。二是甘蔗健康种苗抚育补助。企业或农民繁育一代健康种苗每亩补助500元。三是种苗展示示范和培训宣传。开展咨询指导和技术培训,组织健康种苗展示示范、观摩宣传等。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费等支出。每个示范点不能超过6万元。
(四)农田节水技术示范。省级土壤肥料事业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每个省份申报的示范县不超过2个,每个县涉及乡镇不超过2个,建立示范区要以村为单位,做到集中连片。已经实施过本项目的县,2011年不得再申报。实施项目地区属于近几年干旱缺水严重、社会关注热点地区,并能起到示范宣传和带动作用。选择的技术模式,既能解决当地干旱缺水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又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成效;当地政府重视,农民有积极性和意愿。建立的示范区能为技术集成提供技术参数,辐射区域集中连片。各技术模式实施区域和申报规模为:
1.全膜覆盖双垄集雨沟播技术。在西北干旱地区示范推广总面积22万亩。其中:甘肃9.6万亩,宁夏4.4万亩,陕西5万亩,青海3万亩。每亩补贴30元,主要对农民购买地膜进行补贴。同时,根据示范推广工作任务,对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示范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甘肃300万元、宁夏140万元、陕西160万元、青海100万元。
2.膜下滴灌技术。在西北优质棉和特色瓜果区示范推广总面积1.66 万亩。其中:山西0.56万亩,内蒙古0.5万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3万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0.3万亩。每亩补贴380元,主要对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进行补贴。同时,对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示范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山西245万元、内蒙古200万元、新疆12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0万元。
3.因水调整种植结构,蔬菜水果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在华北以春播作物为主的旱作农业区、华东果园优势作物区示范推广总面积0.86万亩。其中:山东0.32万亩、北京0.15万亩,天津0.14万亩,河北0.25万亩。每亩补贴480元,主要是对农民购买节水施肥设备进行补贴。同时,对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示范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北京80万元、天津75万元、河北135万元、山东165万元。
4.抗旱坐水种及保水剂保苗技术。在东北西部连年春旱农业区示范推广总面积6.7万亩。其中:吉林3.5万亩,辽宁1.6万亩,黑龙江1.6万亩。对在示范区实施春季抗旱坐水播种,配套土壤保水剂拌种、应用抗旱品种及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辽宁85万元、吉林165万元、黑龙江80万元。
5.集雨节水种植技术。在雨养农业区示范推广总面积3万亩。其中河南、湖南、湖北各示范推广1万亩。对示范区建设集雨设施、实施深耕深松、沟垄集雨种植、膜侧膜下集雨及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河南70万元、湖南70万元、湖北70万元。
6.坡耕地生物篱和缓坡地等高种植技术。在西南旱坡地水土流失的农业区示范推广总面积4.4万亩。其中:四川2万亩,云南、贵州、重庆、广西各0.6万亩。对示范区农民购买植物篱苗木、应用等高种植技术及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四川130万元、广西65万元、重庆60万元、贵州60万元、云南65万元。
(五)技术支撑及管理工作
1.农产品品质抽样检测、分析、鉴评及信息发布。以部属检测中心为主申报。资金主要用于检测药品购置、仪器维修更新、样品邮寄、信息发布、产销衔接活动等支出。
2.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形势研究。以部属事业单位、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部专家组等单位为主申报。资金主要用于调研、差旅、专家会商、咨询服务、报告撰写等费用支出。
3.主要粮油产品市场跟踪调查分析。以部属事业单位、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部专家指导组等单位为主申报。主要用于调研、差旅、专家会商、咨询服务、报告撰写等费用支出。
4.棉花糖料相关技术模式研究、抽检、监测、规划及标准制定、专家指导组工作。相关质量检测和抗性监测项目由有资质的部级检测机构承担,标准规划制定和信息监测项目由有研究实力的相关科研单位承担。资金主要用于试验及检测水电费、专用材料购置、专题研讨会商、调研差旅、咨询劳务、信息系统建设等支出。
5.墒情监测及土肥水技术支撑工作。由部直属事业单位申报,实施过该项目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资金主要用于管理和技术培训,技术集成、展示、监测和资料汇总,以及相关调研、差旅、专家会商、咨询服务、报告撰写等费用支出。
四、报送程序及有关要求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可从中国种植业信息网(www.zzys.gov.cn)“栏目导航”滚动条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农田节水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膜下滴灌技术推广工作按照《膜下滴灌设备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附件3-1)要求开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 丁斌,010-59192809,nyslyc@agri.gov.cn。
棉花轻简育苗移栽和甘蔗健康种苗推广示范:种植业管理司经作处 龙熹,010-59192811.010-59192856(传真), zzyjzc@agri.gov.cn。
农田节水技术示范:种植业管理司耕肥处 王金等, 010-59193375.010-59193347(传真),jdwang@agri.gov.cn。
技术支撑及管理工作按类别分别报送上述联系人。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3-1:
2011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分工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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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内容
| 金额合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小计
| 印刷费
| 咨询费
| 水费
| 电费
| 邮电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差旅费
| 维修(护)费
| 租赁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专用材料费
| 劳务费
| 委托业务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小计
| 生产补贴
| 小计
| 专用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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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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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超过2010年交通费预算规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单位
账 户
|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
账 号:
|
备 注
| |
附件3-1-1:
膜下滴灌设备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2011年,在山西、内蒙古、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膜下滴灌技术设备补贴试点工作。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内容及规模
2011年膜下滴灌技术设备补贴规模1.66万亩,其中:山西省0.56万亩,内蒙古自治区0.5万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3万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0.3万亩。
(一) 膜下滴灌设备补贴。享受补贴的农业节水设备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农业灌溉用产品国家标准。主要补贴公用部分(首部、干管、支管等)。户用部分(毛管)视资金情况可给予适当补贴。每亩补贴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