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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
(农办财[2010]124号 2010年9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确保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继续实行公开申报。请按照各项目指南中对项目单位的有关要求,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避免无效申报。
  二、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逐级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其中,各申报单位要合理测算项目支出,认真核定并填写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1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0]271号)要求,2011年将在2010年压缩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的基础上,继续控制相关经费支出规模。各项目主管司局及单位要严格审核资金经济分类预算,2011年各项目经济分类预算中出国费等三项费用的支出规模不得超过2010年规模。此外,按照财政部《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今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调整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等两项科目。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认真编报,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所有申报文件要统一以财(计财)字号文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按附件要求报送我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有关司局和单位审核汇总后,于11月初报送财务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
1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948项目
3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种植业)项目
4超级稻新品种选育与示范项目
5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项目
6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农机)项目
7优势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项目
8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9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10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
11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12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13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14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项目
15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
16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
17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指南
18兽药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
1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子管理)项目
20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21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项目
22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
23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
24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
25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项目
26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
27兽药安全监管项目
28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29渔政管理项目
30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农业信息预警)项目
31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农情调度)项目
32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项目
33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草原监测)项目
34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
35蛋鸡和肉鸡生产统计监测,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统计监测项目
36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项目
37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8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
39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
40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
41农业产业化项目
42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
43耕地地力调查项目
44远洋渔业资源调查和探捕项目
45近海渔业资源调查管理项目
46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项目
47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48牧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49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50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附件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对工矿企业区、大中城市郊区、污灌区等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定位监测,监测面积120万亩,在全国建设2个禁止生产区划分示范点;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建设1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乡镇企业、农垦、农机等行业示范推广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利用现有的定位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在重点区域开展农业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研究《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的履约对案,举办全国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技术培训班。
  二、项目内容
  2011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重点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调查监测,对工矿企业区、大中城市郊区、污灌区农产品产地污染严重的区域的灌溉水、土壤、大气及对应农产品的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进行定位监测。农田土壤监测每150亩布设一个土壤采样点,共设立8000个监测点。开展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建立示范点。
  (二)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建设家园、田园清洁设施和村级公共清洁设施。家园清洁设施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池、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配套设施建设等;田园清洁设施主要包括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农村废弃物发酵处理池等建设;村级公共清洁设施主要包括村内排水管网、农村物业服务站等。
  (三)低碳农业技术示范。在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乡镇企业、农垦、农机等行业示范推广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发展低碳农业。
  (四)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与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利用现有的1000多个定位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重点在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和巢湖等“三河三湖”流域、三峡库区以及北方集约化农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农业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
  (五)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研究《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的履约对案,举办全国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技术培训班,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和鼓励农民自觉采用环境友好和清洁生产技术。
  三、实施区域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低碳农业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与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低碳农业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与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资金使用方向主要是差旅费、劳务费、样品封存与制备费、测试费、必要设备购置费、试剂和耗材购置费、会议费和材料印刷费等;农村清洁工程示范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水泥、钢筋、砖以及设备购置补贴,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和材料印刷费等;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费、材料印刷费等。
  五、申报条件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低碳农业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与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各省农业环境主管部门和长期从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的农业科研院校承担。
  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原则上由中国农科院、从事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或技术服务的部属事业单位承担。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每份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放
  联系电话:010-59193071,010-59193031(传真)

  附件1-1:
2011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

材料费

劳务费

办公费

其他商品

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计

 

 

 

 

 

 

 

 

 

 

 

 

 



  填 报 说 明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报告、材料等印刷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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