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试点、有序推进和逐步深化,到2012年,试点城市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初步建立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本管理理念,不断满足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加强服务实现管理目标。
2.统筹推进。试点城市要发挥各方优势,加强人口计生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真正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促进其他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
3.重点突破。试点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目标、任务和工作规划,在领导体制、综合决策、居住证管理、社区登记、信息共享、投入保障、服务网络、服务拓展、城乡统筹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创新,推动试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统筹管理、综合决策体制。
建立党政领导负责的人口(或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协调常设机构,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与户籍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的衔接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均等化服务相关公共政策,形成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