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届评奖设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20个,提名奖40个。
三、本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工作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评奖工作,评奖工作结束后,将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办公室公布评奖结果。
四、报送材料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期刊主管单位、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按照要求报送参评期刊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须加盖公章。《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参评期刊推荐表》可在中国记者网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press.gapp.gov.cn。
2.报送参评样刊三套。样刊为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出版的全部期刊样本。
3.相关附件。参评期刊及其主管、主办单位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供的、能够说明参评期刊优秀业绩的相关材料。
五、报送程序
地方所属参评期刊由属地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选择,经认真检查后填写推荐意见表,连同样刊一并寄送到评奖办公室;中央单位参评期刊,由主管单位认真检查后填写推荐意见表,连同样刊一并寄送到评奖办公室;解放军系统参评期刊,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对参评期刊认真检查后填写推荐意见表,连同样刊一并寄送到评奖办公室。
六、推荐名额
地方及解放军系统按照所属期刊总数2%的比例报送(地方计算期刊数量时须去除中央部委主管期刊的数量)。中央单位主管期刊超过50种的,按期刊总数2%的比例推荐报送,不足50种的,推荐报送1种。
七、报送要求
报送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地做好参评期刊的推荐工作,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意见,可结合期刊质量综合评估工作,认真对参评期刊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对推荐表中的内容要填写准确完整。参评期刊要报送全套完整的样刊三份。所报送文字材料均须使用打印件。
八、有关说明
1.出版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期刊不能参评。
2.出版质量未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不能参评。
3.在近5年内曾因违反出版管理规定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特别是存在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的期刊不能参评。
4.近5年内在期刊年度核验中有缓验记录的期刊不能参评。
5.样刊报送不全的,推荐表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取消参评资格。
九、报送地点及联系办法
各报送单位须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参评材料、附件并样刊一式三份报送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地址附后),如寄送,邮件上须注明“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参评材料”字样。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14号A座期刊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邮 编:100061
联系人:赵旭雯、郝苗苗、刘玉一、严昊
电 话:010-83138667、83138668、67150552、67132773
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参评期刊推荐表
序号:
刊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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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 号
|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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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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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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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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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
| 年 月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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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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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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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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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长、总编(主编)姓名
|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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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
性质
|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兼事业法人 ○非法人(如编辑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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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均发行量(册)
| 期均国外发行交换数(册)
| 期刊总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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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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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核验情况
(划“√”)
| 2007年
| ○ 通过
| ○ 缓验
| ○ 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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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 通过
| ○ 缓验
| ○ 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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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 通过
| ○ 缓验
| ○ 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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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到行政
处罚(划“√”)
| 2007年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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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 是
| ○ 否
|
2009年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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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质量检查
情况(划“√”)
| 2007年
| ○ 合格
|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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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 合格
|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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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 合格
|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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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获奖
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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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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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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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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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推荐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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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推荐意见
| (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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