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工委研究决定,从2010年9月开始,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公开选拔文字能力强,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处级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共5个:
(一)工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或副处长)1名;
(二)纪工委申诉复查案件处副处长1名;
(三)团工委组宣部部长(或副部长)1名;
(四)工委培训中心(参公单位)培训处处长(或副处长)1名;
(五)工委培训中心(参公单位)教研处处长(或副处长)1名。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对象的范围: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中央直属机关、中央企业、北京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在京高校的在编人员(不含工委机关及直属单位)。
(二)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字写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报考职位高于本人现职级的,应符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提拔使用的在本级职位任职年限要求。
三、公开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9月25日)
公开选拔信息在紫光阁网站(www.zgg.org.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发布,同时通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以及国资委、北京市直机关工委在其机关及直属单位范围内组织推荐或发布公告。
(二)组织推荐和报名(9月25日至10月24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并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结合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和本人条件等情况,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择优提出推荐人选。每个部门可推荐1至2名人选。报名者也可通过紫光阁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如有主要作品或工作成果等材料请附后),如实填写后,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