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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国农业执法技能比武活动情况的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国农业执法技能比武活动情况的通报
(农办政【201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局、委):

  为展现新时期农业执法风采,展示“五五”农业普法成果,我部于9月15日在京举办了2010年农业执法技能比武活动,现场竞赛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活动由农业部主办,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联合承办,江苏省农委、浙江省农业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南省农业厅、重庆市农委、甘肃省农牧厅分别派出代表队参赛。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筹备,历时近半年。在此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克服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等困难,精心策划,认真准备,热情参与,高质量地完成了相关准备工作,保证了活动的顺利进行。陈晓华副部长对此次活动十分重视,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就活动方案和内容作出具体指示,出席活动现场颁奖并作了重要讲话。

  本次活动主体鲜明,成效明显,各参赛队员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执法技能,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

  二、比赛结果

  6个代表队进行了执法技能展示和现场法律知识竞答,最终获奖情况如下:

  一等奖:重庆代表队

  二等奖:甘肃代表队、湖北代表队

  三等奖:湖南代表队、江苏代表队、浙江代表队

  根据各参赛队员的现场表现,经过专家评委评选,以下6名执法人员获得个人风采奖:

  胡 涛(湖北代表队)

  黄 忠(重庆代表队)

  马成旭(甘肃代表队)

  彭才英(湖南代表队)

  孙任洁(女)(江苏代表队)

  章颖逸(女)(浙江代表队)

  三、有关要求

  本次执法技能比武活动,是提升农业执法形象的好形式,是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的好载体,是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教材。各级农业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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