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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关于编报973计划2009年立项项目后三年经费预算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关于编报973计划2009年立项项目后三年经费预算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0]143号)


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的有关规定和我部工作安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09年立项项目后三年预算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课题预算编报工作
  1.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负责组织项目经费预算的申报工作,应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做好项目下设各课题预算编报的指导培训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各课题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编制质量。
  2.做好预算编报的准备工作。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是编制预算的责任主体,对课题经费预算的真实性负责。课题负责人应该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进行课题经费预算的编报。在编制经费预算前,应完成以下两方面工作: 首先课题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已明确;其次认真阅读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3.确保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课题经费预算申报书是科技部审批课题经费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编制课题经费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支出预算应紧密围绕课题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各项支出标准应严格执行973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支出除管理费存在比例要求外,都没有统一的比例限制,各课题应该根据本研究领域的规律和课题研究的特点实事求是地编报;在预算说明中应该详细说明每一项支出预算的依据,尤其是由于研究任务的特殊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一定要进行重点说明。
  二、预算申报范围、程序及要求
  1.申报范围:近期进行中期评估和中期财务检查的2009年立项的973计划项目(尚未按要求提供中期财务检查材料的课题将不予进行后三年预算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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