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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对于因条件限制无法使用网络版完成统计填报工作的地区,可使用离线客户端(原单机版升级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后的数据可直接导入网络版系统中。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

  报送时间:2011年1月2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制度。

  报送时间:2010年11月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3、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

  报送时间:2011年1月14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4、统计分析报告。

  各省统计分析报告不超过3000字,要求主题突出,反映残疾人事业重点业务进展。报告中引用的年报数据应与中国残联最终确定的年报数据一致。统计图表应配加标题、指标名称及图示、单位等元素。报告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

  5、“十一五”统计数据的汇总与分析。

  为便于各级残联对“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各地要利用网络版统计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对本地区“十一五”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数据参考和服务。请条件具备的地方将开展专题研究和撰写专题分析报告报送中国残联。报告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

  (二)上报要求。

  各地要按规定时间将以上数据和报告报送至中国残联信息中心,待收到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审核通过的确认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年报和统计分析报告打印、盖章的正式文本(年报以封面公章、主管理事长签章和填报人签章为有效)邮寄至中国残联信息中心。快报和台账数据只须逐级通过网络版系统报送电子数据,不需报送打印文本。

  (三)加强网络版统计系统的操作培训,按时保质完成统计任务。

  2010年统计系统从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增加了工作难度。各地残联要做好本省统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尽快熟悉和掌握系统的使用,保证统计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网络版系统通过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残疾人身份验证和数据共享,将更好地保证基层台账数据的准确性并发挥其效用。各地要继续推进基层电子化台账建设,加强基础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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