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残联厅[201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2010年是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最后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为做好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变动项目

  (一)快报统计时间及指标变动。

  1、中国残联决定,自2010年起,快报的统计时间提前一个月,为上一年度的11月1日至本年度的10月31日。

  2、增加“本年度社区康复协调员总数”指标。

  (二)年报中康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领域的部分表格指标有所调整。

  (三)台账中康复、教育、组织建设领域新增设表格,部分台账指标变动。

  1、根据各业务要求,2010年台账新增设了《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登记表》、《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人员情况登记表》、《未入学残疾儿童登记表》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实名制登记表》四张表格。

  2、原《新收训孤独症儿童登记表》变更为《“十一五”年度收训孤独症儿童登记表》,指标变动较大。

  3、康复、体育业务领域与残疾人相关的台账表中,增加残疾人“身份证号”指标,通过系统接口实现残疾人的身份验证。

  二、关于启用网络版统计管理系统的说明

  为了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10年起将正式启用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网络版(http://stats.cdpf.org.cn/)进行统计数据填报。

  网络版统计管理系统的启用,将从技术手段上提高数据的报送审核效率,便于各级业务部门实时掌握和管理基层业务工作的进展,方便快捷地查询数据,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特别是通过网络版录入台账数据,可通过系统接口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数据库对残疾人身份进行验证并提取相关的数据,保障数据的真实有效性,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