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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上海演出的批复(2010)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44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105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兴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0年8月2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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