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0]147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0年9月15-16日对你公司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的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安全。
附件: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0年9月15日-9月16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核安全规定及导则
(三)岭澳核电站三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二、检查范围
(一)100%功率平台调试项目完成情况及遗留项处理
(二)近期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情况
(三)核安全相关专题
1、辅助给水系统(ASG)汽动泵小流量管线振动高问题
2、安全壳内大气监测系统(ETY)管道排放时多次发现漏点问题
3、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APG001/002/003KD选型错误暴露多道屏障失效问题
4、棒控系统RGL081KM软件缺陷问题
三、检查活动
2010年9月15日-16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名单见附一)。检查组听取了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以下简称“营运单位”)关于三号机组调试项目进展及遗留项处理、启动物理试验结果、近期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核安全相关专题等情况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