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估方式。
1、国家相关部门自评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进行评估。与此同时,委托高校或研究机构独立对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在部门自评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总报告。
2、地方自评估与国家部门联合督评相结合。各地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规划的情况,完成国家规定动作,也可以突出地方特色,增加地方的自选动作。在地方自评的基础上,国家组成联合督评组赴各地开展督评工作,检查评估工作进展,了解各地规划落实情况。
3、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要根据规划发展目标、任务、措施的定量和定性要求,制定有针对性评估方法和措施。对于定量指标,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统计数据,确实不满足需求的,根据财力情况有选择地进行数据采集。对于定性问题,采取典型调查、基层调研、座谈等方式来进行评估,尽量以定量的形式予以表达。
三、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外部环境分析和发展目标进展情况。
1、外部环境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环境变化对人口发展及工作带来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2、定量指标:人口总量、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国民受教育年限、贫困发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城镇化率。
3、定性指标:生育意愿、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九年制义务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城乡间、区域间发展差距,人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综合运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
要点:总和生育率、出生率、出生符合政策率、综合避孕率的基本情况;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和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建设、相关部门或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支持和衔接情况。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着力解决人口结构性问题。
要点:出生缺陷发生基本状况,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情况;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的建设情况,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情况,影响出生缺陷的重要危险因素基础研究进展情况,婴幼儿早期教育、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培养进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基本状况,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法制建设、利益导向、“两非”打击、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情况。人口老龄化进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产业、老年社会化服务制度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