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总体方案
(2010年9月)
为掌握人口发展领域“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进展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根据《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国办发〔2006〕107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目的、思路与目标
(一)评估目的。通过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准确把握人口发展的总体情况,分析人口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编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和完善人口发展政策,改善人口发展的政策环境提供依据,促进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思路。通过相关部门自评估与第三方独立评估、地方自评估和国家部门联合督评,把握人口发展目标进展和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构建国家人口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增强国家人口发展规划及其政策在人口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
(三)基本目标。一是对规划的发展指标进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二是对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对规划目标的推进效果做出评估;三是形成国家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的“十一五”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各省(区、市)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十二五”及未来一个时期人口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评估的原则、方法和基本方式
(一)评估的基本原则。
坚持宏观为主、微观为辅。国家和省级的评估以掌握人口发展宏观指标进展、重大战略任务和主要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为主,关键是把握人口发展规划的总体进展,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建设。
坚持科学民主、多方参与。各地要建立各相关部门、专家、地方、其他社会各界参与人口发展规划评估的机制,有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献计献策。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对规划目标进展、任务与措施的落实进行全面评估,既要总结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也要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教训,做到不偏不倚。
坚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对人口发展规划的核心指标要进行综合评估,突出重点和难点问题。既要把握全国的总体情况,也要关注人口大省、流动人口大省、生育水平较高省等重点地区人口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