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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的通知

  围绕海洋开发的生态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集成海洋监测、信息、预报等技术,形成业务化示范系统,为海洋工程、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上搜救、海洋管理等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系统和产品,推动海洋信息产业发展。
  1、开发海洋工程环境服务产品
  重点开展海洋工程开发环境分析评估产品;开发适合海上作业所需的深海区海底地形地貌、工程地质环境可视化产品;支持重大涉海工程的海洋环境物模实验、数值模拟以及环境场试验;形成海洋环境灾害和海洋工程地质评估能力和产品;开发海洋工程腐蚀、污损、疲劳度等在线监测、安全评估与控制技术。
  2、开发海洋交通和渔业的环境服务产品
  重点开发中国近海、重要国际海上通道及重点海域的实时海洋环境预报预警和导航服务产品、船舶压舱水检测及在线处理产品、渔情监测预报、渔业资源评估等海洋捕捞渔业服务系统。
  3、集成开发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产品
  重点开发沿海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海洋气候和极端海洋天气过程预测、海洋灾害频发区和脆弱区海洋灾害风险区划与评估产品,建立风暴潮、赤潮、溢油、海冰、海啸、海平面上升等海洋灾害应急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4、优化开发管理决策支持服务产品
  重点开发区域海洋环境容量、区域海洋承载能力评估及实用服务系统,优化并综合应用海洋过程和社会经济模型,开发关键海湾环流与水质预报、海洋污染预报及其损害评估、典型生态状况及脆弱性和适应性评估、气候变化对沿岸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估、海沙资源评估等海洋资源环境管理决策支持产品。
  5、开发特定目的的海洋信息服务产品
  开发涉海休闲、旅游、运动的环境预报产品;进一步拓展深海与极地海洋活动的环境保障服务领域;增强海上搜救应急预报,失事目标(人、船舶等)的漂移路径、搜寻范围的预报以及搜救行动的海洋环境预报等。
  (四)构建科技兴海平台,强化科技兴海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国家、部门、地方的涉海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结合企业的科技开发基地和试验场,根据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和科技能力,建设一批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环境安全保障平台、标准化平台和示范区(基地、园区),形成技术集成度高、带动作用强、国家和地方结合、企业逐步为主体的科技兴海平台和示范区网络。
  1、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
  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依托,以地方科技转化机构、企业科技开发基地和试验场等为主体,发展建设11个国家级、30个省(市)级海洋科技成果公共转化平台和若干专项成果转化基地。重点领域包括海洋生物工程、海水综合利用、现代海洋装备以及海洋仪器实验等。各省区建立海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中介组织参与海洋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支持海洋科技成果推广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技术推广站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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