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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的通知

  4、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增加了就业人数。2001到2007年,海洋生产总值从9301亿元增长到2492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8.48%增长到10.11%,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突出;海洋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拉动了沿海地区劳动就业的稳步增长。
  但是,从总体上看,科技兴海工作不能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缺乏总体部署,尚未形成科技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科技对海洋经济贡献率小,关键技术自给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部分领域的成果和专利转化率不足20%;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尚未形成,科技转化与服务平台不够完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短缺;科学开发利用海洋、有效促进开发与保护相协调的能力相对较弱。
  (二)发展需求
  科技兴海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机遇和挑战并存。世界已进入全面开发利用、合理保护和科学管理海洋的时代,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海洋管理已经成为沿海国家的重要任务。我国已进入大规模、多方式开发利用海洋以及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时期,发展海洋经济对于促进东部率先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促进海洋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需要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从分散自发型向区域统筹型转变、从规模扩张向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需要推进海洋开发从浅海向深海发展,加速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催生海洋新兴产业,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协调区域海洋产业布局。这些都对科技兴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做出规划与新的部署。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部署,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以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线,以推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为重点,坚持“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增强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能力,提高海洋管理与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国家目标和市场需求为牵引,国家和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引导,逐步完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和市场机制,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形成,提升科技支撑、引领海洋产业发展的能力。
  2、统筹协调、优化配置。注重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区域协调和阶段衔接。优化配置跨区域、跨学科和跨部门的海洋科技资源,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结合、海陆统筹、区域合作的科技兴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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