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调整改造。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钢铁、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的兼并重组。充分利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以及利用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支持有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
二是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高端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竞争优势。组织哈尔滨、大连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继续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企业有效吸纳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组织实施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建立大连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试验区,相关政策措施先行先试。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尽快推出新的期货品种。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文化企业改革重组步伐,培育壮大东北地区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基地。
四是扶持重点产业聚集区加快发展。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加快发展,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产业基地。组织实施沈阳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有序推进蒙东地区能源重化工基地、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工基地和辽西北煤化工基地建设,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水平。
(四)完善农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东北农业现代化。
制定《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好落实。结合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东北地区粮食增产工程,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制度,优先在东北地区开展有关农业政策试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增强对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是完善资源型城市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评价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资源型城市投资专项。推动金融机构与资源型城市的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支持资源型城市建设低碳经济示范区。启动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是研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选择资源开采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的典型资源型城市(地区),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抓紧出台《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抓紧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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