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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标准计划项目立项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

  6.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制修订各个阶段进行安排。
  7.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起草单位名称、分工:标准的起草单位包括使用、生产、科研、管理等相关单位,应明确分工。
  8.经费预算:应写明主要预算项目经费落实情况(包括起草前的调研走访、资料收集,起草中的征求意见、专家审查、报批等工作费用。行业标准项目还应包括标准的印刷出版费用)。
  9.负责起草单位意见:要写明具体意见,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10.局相关业务部门意见:经国家海洋局相关业务部门同意列入计划并安排经费的项目,须由业务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一、任务要点(目的、意义及主要工作内容):

二、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三、本标准应用范围和主要技术要求

四、本标准预期达到的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

五、工作进度安排:

六、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单位名称、分工:

七、主要起草人员(姓名、单位)及分工:

 

 

八、主要措施(包括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经费预算和落实情况):

    

九、负责起草单位意见

 

 

技术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

                 年   月   日

十、局相关业务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十一、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

年   月   日

十二、海洋标准化归口业务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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