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建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机制,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广泛征集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意见,每两年进行一次;每年结合群众来信来访和被查处案件,分析改革发展过程中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及时掌握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国家海洋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十三)推进干部人事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等办法,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工作中的民主含量。在局属单位逐步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表决、无记名表决等选拔干部的做法,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避免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立和完善《国家海洋局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针对岗位特点,建立健全以品行、能力、业绩为主要依据的评价制度和年度、聘期考核制度,建立周期聘任、易岗易薪,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强化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将廉政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评价指标,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向同级纪委通报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与交流制度。严格执行《
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加强关键岗位干部的定期轮岗、交流工作。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事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人事司)
(十四)推进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强化海洋行政管理的服务和责任意识。完善海洋行政管理决策机制,逐步健全对全局海洋发展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及公示、听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立。推进海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规划司、办公室、人事司)
深化海域使用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海域使用权的市场机制,逐步建立海域使用的有形市场,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金具体征收和减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域使用审查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围绕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制度,重点抓好《
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实施,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督促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规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工作管理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对海域使用管理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规范海域使用权出让制度。适应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体现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逐步建立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明确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取得。按照《
物权法》基本原则,建立《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管理办法》,明确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办法。加快海岛立法步伐,制定海岛保护与管理规范性文件。(海域司、环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