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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五)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评选表彰。总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于2011年下半年对总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求,总局将成立国家工商总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总局领导任组长,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司、纪检组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工作,注重实际,务求实效。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第一责任人,具体领导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优创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创先争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抓紧抓好,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三)领导带头,积极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带头敬业奉献、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多办实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活动中,真正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依法履职的能力。

  (四)注重典型引路,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培养和选树典型集体和个人,及时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典型做法和典型人物,努力营造学先进、做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机关党委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情况交流等,宣传推广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新气象和党员干部精神风貌的新变化,特别是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氛围。对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统筹兼顾,搞好“两手抓”。在坚持创先争优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计划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报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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