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督促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督促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
共青团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国资党办群工〔2010〕2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31号)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共青团等群众工作的领导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2006年10月,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06〕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件)。近年来,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59号文件精神,企业共青团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当前,各中央企业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共青团中央明确提出了2010年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要实现共青团组织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为推动5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对中央企业贯彻落实59号文件精神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企业、服务青年,通过自查自检和检查督办,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59号文件,促进中央企业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为做强做大中央企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自查自检,了解、掌握各中央企业对59号文件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总结、分析贯彻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

  (二)通过检查督办,进一步督促各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59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次督促检查的重点是国资委监管的123家中央企业(集团一级)对5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共分15个专题、52项内容、100个问题,详细内容见《59号文件自查自检和检查督办主要内容》(见附件1)。

  本次督促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9-10月)为各中央企业自查自检。在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下,由团组织负责具体运作,自查自检结果要经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审查、鉴定,并于10月31日前将自查自检报告报送至中央企业团工委。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