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或者准予延续/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
(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要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或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不予(延续/变更)海洋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申请人: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延续/变更)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具体理由见附页),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你(单位)行政许可(延续/变更)。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或者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海洋行政许可审核意见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经审核,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已将审核意见上报 进行审查,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或者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撤销海洋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被许可人名称):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存在以下第 项问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超越法定职权;
违反法定程序;
你(单位)不具备申请资格;
你(单位)不符合法定条件;
你(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具体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六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行政许可。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行政许可证件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