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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函


  (二)基本思路。通过相关部门自评估与第三方独立评估、地方自评估和国家部门联合督评,把握人口发展目标进展和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构建国家人口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增强国家人口发展规划及其政策在人口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

  (三)基本目标。一是对规划的发展指标进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二是对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对规划目标的推进效果做出评估;三是形成国家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的“十一五”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各省(区、市)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十二五”及未来一个时期人口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评估的原则、方法和基本方式

  (一)评估的基本原则。

  坚持宏观为主、微观为辅。国家和省级的评估以掌握人口发展宏观指标进展、重大战略任务和主要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为主,关键是把握人口发展规划的总体进展,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建设。

  坚持科学民主、多方参与。各地要建立各相关部门、专家、地方、其他社会各界参与人口发展规划评估的机制,有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献计献策。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对规划目标进展、任务与措施的落实进行全面评估,既要总结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也要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教训,做到不偏不倚。

  坚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对人口发展规划的核心指标要进行综合评估,突出重点和难点问题。既要把握全国的总体情况,也要关注人口大省、流动人口大省、生育水平较高省等重点地区人口发展情况。

  (二)评估方式。

  1、国家相关部门自评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进行评估。与此同时,委托高校或研究机构独立对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在部门自评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总报告。

  2、地方自评估与国家部门联合督评相结合。各地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规划的情况,完成国家规定动作,也可以突出地方特色,增加地方的自选动作。在地方自评的基础上,国家组成联合督评组赴各地开展督评工作,检查评估工作进展,了解各地规划落实情况。

  3、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要根据规划发展目标、任务、措施的定量和定性要求,制定有针对性评估方法和措施。对于定量指标,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统计数据,确实不满足需求的,根据财力情况有选择地进行数据采集。对于定性问题,采取典型调查、基层调研、座谈等方式来进行评估,尽量以定量的形式予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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