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2009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进行阶段检查评估的通知
(标委综合函[2010]20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以下简称公益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公益科研项目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根据《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标准委拟对2009年度公益科研项目进行阶段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目的
掌握项目执行情况,了解项目研究阶段成果,优化下一步工作方案,推动技术标准的前期研究成果尽快转化为国家标准,或争取我国优势特色领域国际标准话语权。
二、检查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状态和经费使用情况两个方面:
“项目实施状态”主要指研究任务的落实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研究成果支撑标准化工作情况,承担单位支撑条件落实情况,研究思路的创新性,研究队伍的开拓创新意识,学术交流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是否规范等。
“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指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经费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经费到位和分科目执行情况等。
三、检查评估工作安排
项目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0年9-10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公益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并可邀请本领域项目外同行专家,对项目实施状态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与研讨,并于10月25日前向国家标准委提交《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阶段执行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
第二阶段:检查评估会议阶段(2010年10-12月)。国家标准委将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检查评估会议,项目检查评估组由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项目承担单位需向项目检查评估组提交相关文字材料,并汇报项目实施状态和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检查评估会议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1年1-2月)。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检查评估组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进行落实。国家标准委将在总结整改阶段期间检查整改意见和要求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将组织专家有重点地进行现场调研、检查和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