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机构要全面学习《规定》的内容,依照《规定》要求,为企业提供规范的技术支撑服务,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特别是井下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做好个体防护;要按照《规定》要求,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切实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和现场管理上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
三、以实施《规定》为契机,全面加强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以《规定》实施为契机,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做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提升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职业病防治院所的建立和委托,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职业危害申报管理等工作,认真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治理,努力使煤矿作业场所环境达到规定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二是切实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及时如实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做好职业危害申报的管理工作,对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煤矿企业,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同时,要以职业危害申报为契机,建立健全煤矿企业职业危害数据库,加强对辖区内煤矿企业职业危害形势的研究分析。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为煤矿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确保仪器设备和人员符合煤矿安全要求,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并对其检测、评价结果负责。各地区要通过整合现有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构建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提供技术服务的国家级、省级技术支撑机构,以及负责企业日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内部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三级技术支撑体系。
四是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抓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职业危害事故查处与认定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日常监管、煤矿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并组织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优势,组织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支持和引导煤矿企业切实做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