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通运输部关于举办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举办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交应急函〔2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交通港口管理局:
  为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2010年度交通运输部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举办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交通运输厅(局、委)或所属机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原则上每省2-3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9月16日报到,17日-20日培训。
  2.培训地点: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
  三、培训内容
  1.《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
  2.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概况与现状分析;
  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解读;
  4.交通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5.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管理与媒体应对;
  6.政府形象风险评估。
  四、培训师资
  培训班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聘请部分知名高校相关专家教授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领导授课。
  五、其他事项
  1、培训费:1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填写《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并于9月10前传真至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3、如需接站,请在回执表中填写到站(港)时间及航班、车次,特殊情况可以按照报到线路(附件2)自行报到或与有关人员联系。
  4、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东燕郊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
  邮政编码:101601  邮 箱:jxb@ bjjtxy.bj.cn
  电  话:(010)61591625 61591677
  传  真:(010)61591920
  联 系 人:宫晓玲 15201212591 王娟玲 13643169130 高卫星1593064869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