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投诉举报范围;
11.2 投诉举报的违规行为事实清楚,线索明确,具备可以查实的条件。
12.对于决定受理的举报投诉信息,协会应当在作出受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举报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展开调查。
13.协会可以视投诉举报情况的复杂程度独立展开调查,也可以商请认证认可行政监管部门、认可机构、地方认证认可协会协助调查。
14.无论以何种形式展开调查,均应在60个工作日内调查终结。
15.对于情况特别复杂,不能在60个工作日内调查终结的投诉举报,应在60个工作日内提出阶段性调查报告,由秘书长作出是否继续调查的决定。
16.调查结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17.对调查及处理过程,由协会另行规定。对投诉举报的调查依据该规定执行。
18.投诉举报人留有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的,无论调查处理结果如何,协会均应将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19.协会会员服务与自律监管部负责将所有的调查材料汇总归档,按协会档案管理的规定保存。
四、举报投诉奖励
20.投诉举报信息能够立案并经查实违规事实的,协会向投诉举报人发放一定额度的奖金,并对奖励的信息保密。举报奖励金额按自律规范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发放投诉举报奖金的方式由协会与投诉举报人协商。
五、附 则
2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3.本办法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解释。
附表:《投诉举报信息处理单》
二OO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表:
投诉举报信息处理单
投诉举报
方式
| □电话 □信函 □来访
□电子邮件 □其它
| 投诉举报
收到时间
| 年
月 日
|
投诉举报的主要事实:
|
所能提供的证据:
|
经办人处理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会员服务与自律监管部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副秘书长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处 理
结 果
|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反 馈
情 况
|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