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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第10号热带风暴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第10号热带风暴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明字[2010]第113号 2010年9月8日)


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省农业、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东海区、南海区渔政局:

  据中央气象台9月8日09时发布的台风蓝色预警,今年第10号热带风暴的中心位于广东汕头东南方大约47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8级(18米/秒)。预计,风暴中心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将于8日下午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以后逐渐转向西北方向移动,并向广东东部到福建南部一带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加强,将于9日夜间到10日上午在这一带沿海登陆。受其影响,9月8日中午到9日中午,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台湾海峡、南海中北部的偏东海面、台湾东南部海面以及台湾南部沿海、福建中南部沿海、广东东部沿海将有7-9级大风,风暴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或地区的风力有9-10级,阵风可达11-12级;台湾中南部、福建东南部沿海、广东中东部沿海将有大雨或暴雨,其中台湾南部的局部地区有大暴雨。为有力有序有效应对第10号热带风暴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防御工作。当前,南方地区中稻陆续灌浆成熟,晚稻正在孕穗抽穗,南海、东海海域伏季休渔结束后大批渔船已经出海,近期台风频繁发生,对农(渔)业生产和出海作业渔船造成严重威胁。对此,各级农(渔)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协调,狠抓各项防台风措施落实,确保广大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台风带来的损失。

  二要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各级农业(渔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10号热带风暴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及时调度、汇总、上报灾情,加强灾情核查和会商,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通报,尽快通过各种渠道将热带风暴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相关海域的作业渔船、养殖渔排和相关人员。要及时将渔船回港、养殖渔民撤离上岸、渔政船待命和其他防御措施落实及受灾情况,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保持信息畅通。

  三要迅速落实防御措施。各地要督促相关海域作业渔船和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及时加固港内渔船及近岸养殖渔排,维护渔港设施和防潮堤坝。要抓紧抢收已成熟农作物,密切关注水稻“两迁”害虫迁飞动态,适时落实防控措施。要做好畜禽生产必需物资贮备,加固畜禽圈舍,清理疏浚排水系统。要积极组织农垦企业、学校、医院和乡镇企业等单位检查防台措施落实情况,排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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