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0年7月9日到期。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到期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14”,证券简称为“国债0914”,是2009年7月发行的1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1.06%。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1.06元。

  二、本所从7月1日起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到期兑付债权登记日为7月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7月7日本期国债摘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