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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关于深证系列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的公告(2010)

  5. 深证系列综合指数均为实时计算,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开市后用样本股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数,其后在交易时间内用样本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收市后用样本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
  6. 样本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暂停交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7. 深证系列综合指数计算所采用的权数,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每日发布的发行总股本与流通股本。
  五、调整计算
  深证系列综合指数的调整计算是根据不同情况,在开市前对指数实时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数据项分别或同时进行调整:
  1.调整样本股的范围
  即调整子项和母项中Σ的汇总范围,将某股票或基金纳入(剔除)指数的计算,在实施当日,用新的样本股计算指数。
  (1)新股上市
  对于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行业分类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及深证新指数,凡新股上市,在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2)封闭式基金上市
  对于深市基金指数,凡新基金上市,在上市次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3)恢复上市
  凡有样本股恢复上市,在恢复上市次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4)实施或撤消特别处理
  对深证新指数,凡有样本股被实施ST或*ST,在被实施特别处理日将该股票从指数中剔除,凡有股票撤消特别处理,在撤消特别处理日将该股票纳入指数计算。
  (5)摘牌
  凡有样本股或样本基金摘牌(终止交易),从其摘牌之日起,将其从指数计算中剔除。
  (6)股权分置
  凡有样本股实施股权分置,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或追送对价上市日不纳入指数计算,次交易日开始纳入指数计算。
  (7)行业变更
  已上市公司的行业类别发生变更时,自变更之日起按样本股的新行业类别计算相关的行业分类指数。
  (8)停牌
  样本股部分停牌时,指数照常计算。
  2. 调整母项中某样本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当样本股进行派息、送股、配股、转增或其他除权情况,在除权除息日将母项中该样本股的股权登记日收市价更新为除权参考价。除权参考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为准。
  3.调整子项和母项中某样本股的权数
  凡有样本股发生股本变动(如增发、配股、送股、转增等引起总股本或可流通股本变化),样本股的权数在股本变动日进行实时修正,具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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