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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关于深证系列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的公告(2010)

  1. 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 年4月3日为基日,1991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2. 深证A 股指数以1991 年4 月3 日为基日,1992 年10 月4 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3. 深证B股指数以1992 年2月28 日为基日,1992 年10 月6 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4. 行业分类指数以1991 年4 月3 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2001年7月2 日开始发布。
  5. 中小板综合指数以2005年6月7 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2005年12月01日开始发布。
  6. 创业板综合指数以2010-05-31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2010年08月20日开始发布。
  7. 深市基金指数以2000 年6月30 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2000年7月3 日开始发布。
  8. 深证新指数以2005 年12 月30 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107.23,2006年02月16日开始发布。
  四、计算方法
  1. 深证系列综合指数均为派氏加权股价指数,即以指数样本股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逐日连锁计算。
  2. 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行业分类综合指数均以样本股的发行总股本为权数进行加权,自基日后,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Σ(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总股本)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Σ(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总股本)

  其中:样本股中的B股在计算指数时,价格按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3. 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新指数采用可流通股本数加权,自基日后,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Σ(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流通股本)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Σ(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流通股本)

  4. 基金指数以基金发行可流通份额为权数,自基日后,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Σ(基金实时成交价×基金流通份额)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Σ(基金上一交易日收市价×基金流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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