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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数据录入及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校:根据区县校安办制定的数据录入职责分工,录入和审核本校的相关数据。

  省或市直属学校数据的审核可由主管部门委托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校安办进行,或由主管部门用学校所在地区县级校安办的账号登录校舍系统进行审核。

  因网络原因无法录入和审核数据的学校应由区县校安办代为录入和审核。

  二、各级校舍系统用户分类和职责分工

  校舍系统为省级校安办安排了三类用户:1)省级操作人员。负责录入省级校安办机构人员信息和资金信息;查看本省数据信息、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2)省级管理员。审核省级操作人员录入的数据;查看本省学校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管理本省用户信息。3)省级查看人员。查看本省学校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

  校舍系统为地市级校安办安排了三类用户:1)地市级操作人员。负责录入地市级校安办机构人员信息和地市级资金信息;查看本市数据信息、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2)地市级管理员。审核地市级操作人员录入的数据;查看本市学校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管理本市用户信息。3)市级查看人员。查看本市学校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

  校舍系统为区县级校安办安排了四类用户:1)区县级录入人员。根据数据录入职责分工,录入辖区内各学校数据。2)区县级审核人员。审核辖区内各校的所有数据,包括学校已审核及区县级录入人员已完成录入的数据。3)区县级查看人员。查看本区县学校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4)区县级管理人员。查看本区县学校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管理本级用户及辖区内学校账号信息。

  校舍系统为学校安排了四类用户:1)学校级录入人员。根据区县校安办制定的数据录入职责分工,在区县校安办指导下,录入本校数据。2) 学校级审核人员。审核本校录入人员录入的数据。3)学校级普通用户。查看本校校舍数据。4)校领导用户。查看本校校舍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修改情况。

  三、数据录入和审核的工作要求

  (一)将责任明确到人。各级校安办和学校要成立数据采集录入工作组,将上述各类用户具体落实到人,明确其职责和任务。

  (二)全面开展数据录入和审核培训工作。各地要采用多种形式培训各级各类用户,要培训到使用校舍系统的每一所学校。要有效借鉴吉林省和北京市的培训经验,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率。当前培训的重点是学校级和区县级的数据录入人员和审核人员。为做好培训工作,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各级校舍系统培训光盘(附件2~5),编写了各级校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6~9)。各地要在本省网站上提供专门的下载服务,快捷地将培训教材和操作手册发放到各级用户手中(操作手册已放在校舍系统的“帮助”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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