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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10年第1号--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名单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2010年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决定对2010年以来有关47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名单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名单

  一、河北省(1起)

  1.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北大地煤矿“3·2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二、山西省(2起)

  2.山西省大同市环城高速“3·14”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3.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5·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三、内蒙古自治区(1起)

  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满铁路新建线路段“8·13”工程车辆重大溜逸事故。

  四、辽宁省(2起)

  5.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6·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6.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8·28”重大火灾事故。

  五、吉林省(2起)

  7.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宏远煤矿“8·10” 重大淹井事故。

  8.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爱民医院在建住院部大楼工地“8·16”升降机重大坠落事故。

  六、黑龙江省(2起)

  9.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李贵渡口“5·23”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10.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7·31”重大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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