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
7月5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为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切实履行农机工业的行业管理职能,促进农机工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现代农业需要现代的装备,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装备来武装。农业机械是实现农业机械化最基本的物质保证,是现代农业的支撑。农业机械是发展农业生产,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备的装备,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资源充分与有效利用、环境友好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工具,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改变农民增收方式和推动农村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农机工业有力推动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并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内容全面、任务具体、操作性强,进一步明确农机工业发展方向,突出农机产品发展重点,规划农机产业发展布局,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关键时期的指导我国农机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指出促进我国农机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具体部署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工作。《意见》是目前国内第一个全面支持农机工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再次表明农机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重要。《意见》的贯彻实施,将有助于全面构建竞争有序、发展协调、增长持续、循环节约的现代农业装备产业,全面推进农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满足我国现代化农业对农业装备日益增长的需求,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快进入世界农业装备产业强国行列。
国务院《意见》的颁布,是对农机工业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发挥巨大支撑保障作用和建设现代农业中战略地位的肯定,体现了国务院对农机工业发展的重视,填补了我国农机工业的政策空白。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务必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促进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农机工业健康顺利发展。